Monday, 18 March 2013

“And it keeps telling us to come on b-b-b-back to you!”

 終於開部落格了。其實幾年前已經有這個想法,遲遲未開,有幾個藉口。

一、名字老是修不好。(所以目前這個或許以後會更改。)

二、沒內容。我的生活雖然偶爾有亮點,但大多平凡。有趣的事也算家常,所以Facebook三言兩語就足夠帶過。

三、沒時間。往往有話想說的時候,都是忙碌的時候,所以沒時間紀錄下來。和朋友、家人說說也就算了。

那是甚麼促使我終於推翻藉口,開部落格呢?

原因很簡單:工作。或應該說,為了能提高從事我嚮往的工作的機會,和堅持練習自己還算有人賞識的文筆的機會。所說的工作,就是寫作。

先從找工開始說。畢業之後,我就一直想,自己到底想從事甚麼行業?會苦惱因為選擇很多,但經過刪去法之後,所剩無幾。不就是做與平面設計相關的,或者與寫作相關的?但平面設計工作時間長,薪水不高,要求的學歷也不算高。辛苦考到榮譽學位,好像不合算。所以就很自然地一直找關於寫作的工作。然而不少公司都要求應徵者擁有工作經驗,而我只有寫歌詞的經驗,不太符合。於是經過了三個月左右,我想放棄了。(會拖這麼久因為期間過年過節的,別說我,我想公司或許也沒太積極地看收到的履歷表?(;)

就在這時,我接到了通知,後來通過面試,有機會從事一份自己不盡然喜歡,工作時間長,但薪水不錯的工作。也在同時,有位我敬佩的老師很講義氣地說能當我的推薦人,叫我再嘗試應徵寫作工作。後來還有同學也覺得我寫得不錯,熱心地打聽消息,跟我分享可能比較容易入選寫作工作的途徑。

所以第一份工作我推了。又或者應該說是他們後來不要我,因為沒有回復我在被錄取後的詢問電郵。但就算有,我想我還是會推辭。

我現在是這麼想的:既然有人看好我寫作,就應該再嘗試。但如果真的不行,也無所謂,反正鍵盤就在指尖下,我依然隨時可以寫作然後po上網。找份工作時間比較穩定的工作就行了。(當然工作的同時能學以致用,或有意義最好。)於是,這個部落格就誕生了(;當做累積寫作經驗也好,當做練習也好,當做紀念自己曾這麼想從事寫作工作也好。畢竟除了寫詞依然擺脫不了寫作,it kept coming back to me


我不知道放棄之前那份工作會不會後悔,但我想給自己6個月的時間找工。找不到,才來退而求其次。我知道好多人都沒有辦法,為了生活,甚麼工作都得做。我知道我有選擇權是幸福的。但也就因為有選擇權,我想尊重這個權利,選擇我喜歡的工作。我知道有些人想法不同,會“向錢看”,畢竟工作是為了賺錢。我明白。但有時我寧願“窮開心”,也不願“窮得只剩下錢”。(這是誇張的說法,但我想你們懂我說的是甚麼,我當然不希望窮!)也有人說先賺錢,再做想做的。如果只是三兩年,或許還可以,但長期來說,我不接受。我想說的是,你怎麼知道在賺到錢之後有能力、精力去做你想要的?世事難料,倒不如並行,邊賺錢,邊做想做的。再辛苦也會覺得值得吧。

我想要的,是平衡。平衡我的夢想、理想、和現實的殘酷。

而就算是錯了,那也罷。就像Neil Gaiman說的:“Make mistakes, glorious and fantastic ones.” 年輕就是能犯錯,我也尊重這權利 ;P

好啦,歪理說完了。之前po的是舊東西。明天再上載新的。對讀完我這“長篇小論”的你們,感激不盡!(:

4 comments:

  1. 我是觉得假如你的家庭经济情况允许的话,当然可以选择你想要的工作,毕竟青春不要留白。

    我有朋友先工作了差不多3年,才全职踏入他喜欢的音乐领域。

    我虽然学历不高,但很喜欢围绕在音乐的氛围,所以第一份以及这份工作都和音乐有关。

    我本身也有在写部落格,还有正在学习keyboard。

    总之,一句话:“继续向梦想职业迈进!”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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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你,我會的!其實我的父母並沒有給我壓力,只是我知道老爸希望我從事賺錢的行業,畢竟他是生意人,想法不同。我有讀你的部落格,明天應該會上載和你最新一篇類似的內容(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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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你有贵人(们)啊 XD 加油!
    p.s. thanks for sharing the Neil Gaiman link!
    -彬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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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是啊,覺得好幸福,所以失落的時候會提醒自己count my blessings(:

    不客氣,其實那個link說的是美國人較開放的想法,價值觀不同的人未必認同,但無所謂,我現在經常覺得開心最重要。你也是吧,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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