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 30 June 2013

這個星期過得越來越瘋狂。第一次得在一個星期內寫完兩首歌詞,第一次一個人在家帶狗(是的,爸媽又出國了)。我是很不介意熬夜寫詞的,至於帶狗,因為不想麻煩阿姨,其實也無所謂。只是當所有事情都要同時兼顧就不同了。

星期五早上因為爸媽出國,而我又得工作,所以請朋友幫忙餵狗、溜狗。說來真不好意思,那小東西竟然只要吃,不肯讓朋友抱,還想咬人。沒辦法,我只好趁午餐時間搭德士回家,心想溜狗加吃午餐可能還趕得及在兩個小時內回去工作。不料,小狗因為老了站不起來,讓身邊的報紙派不上用場。抓牠去清理,加上溜狗,吃午餐,我遲了大約一個半小時才回到公司。而因為明天有工作要完成,只好補回那一個半小時,七點多才下班。之後小狗一直黏我,因為家裡沒其他人。為了讓它安心睡覺,我幾乎凌晨十二點才繼續寫詞,兩點睡。

昨天挺開心能回去學校拿畢業袍,卻因為客廳時鐘沒電了,看錯了時間,遲到了快一個小時 ): 讓朋友等真是不好意思。而自己因為遲回到家也耽誤了一些事情,所以待到凌晨一點半才睡。本以為可以睡個六、七個小時,早上六點半因為遠處傳來輕輕的雷聲,嚇得小東西亂吠,又把我吵醒。安撫了一個小時後才肯睡,但再過一個小時又叫醒我,因為要下雨了,牠要下樓。結果我連牙都沒刷就把牠扛下去了。睡意還在,但慶幸早上天氣涼快。正在開心著,卻被清潔工人說:“七早八早帶狗下來做麼,人家要工作。”意思是我溜狗防礙到他的清潔工作。拜託!你以為我喜歡七早八早下來meh!我也很想睡遲一點嘞!哼!若真是我不小心礙著你也能好好說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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覺得累。

明天還要忙工作。

看來家務事我還得好好向老媽學習,才能動作快一點。希望下次有所進步,雖然我很不希望有下次,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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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星期發發牢騷,下星期有點空再寫別的。

Sunday 23 June 2013

-休息-

大家都在說煙霧問題,所以不想加上去了。

這個星期有別的東西寫,所以想偷懶一下。加上可能上個週末“動次”得太high了,這個星期有點累。下個禮拜見!

祝煙霧好轉:/

Sunday 16 June 2013

五月天《諾亞方舟》演唱會觀後感: 演唱會不是名詞,是“動詞(次)”!

末日始終沒有發生”,於是音樂一再登上諾亞方舟沸騰!

過了一年多,我又再次被表姐拉上《諾亞方舟》!(;

當然我並沒不願意:雖不敢自稱五迷,但好多首五月天的歌我都喜歡,所以前晚很開心!特別是當晚還有兩位朋友一同分享演唱會上那很high的氣氛!(我去的是14日那場,15日的聽說更high,但我覺得第一場也不錯,至少我有high到。畢竟配合星期五,隔天不用上班本來就挺開心了,哈哈!)

與去年不同的是,今年的座位較後面,所以團員並沒有從我面前走過。而坐在後面的觀眾也比較冷靜,不像前排的,幾乎整場演唱會都隨著音樂跳動。可能和曲目有關吧,今年好像比較多抒情歌。

然而我堅持演唱會是“動詞”,因為似乎只有在演唱會上才能看見給人印象拘謹的新加坡人跟著“動次、動次、動次、動次”舞動起來!注意:不是跳動,是舞動!我真的看見一名戴著眼鏡長相還算斯文的大男生隨著《戀愛ing》高舉雙手扭動起來!畫面有點滑稽,哈哈!當然除了Jump!也少不了歌迷的瘋狂尖叫(當晚只要有安靜下來的片刻總會聽到一位女歌迷大喊瑪莎的名字。)

可見演唱會的感染力有多強(當然天團的架勢也加分了許多)。觀看演唱會的同時我在想,要撐起一場成功的演唱會當然有很多要素,比如舞台設計等。但既然是“演唱會”,應該是以“演唱”為重心,而演唱應該是以歌曲為中心?畢竟歌曲必須打動聽眾,他們才會想要變成觀眾,到現場一睹音樂表演者的風采。所以令我感動的,令我high的都是歌曲。而我特別喜歡大合唱。我在想每首短短幾分鐘的大合唱,是那首歌陪著成千上萬的歌迷度過了多少漫長歲月,多少快樂與悲傷形成的,以致他們不管在人生的哪個階段都依然如此地熟悉那首歌,如此地喜歡那首歌。

此外我也喜歡《知足》的那段表演:把室內體育館的燈熄滅,剩下觀眾手中手機的燈光 —— 雖然比較蒼白,卻也讓整個場地忽然變得intimate。看著坐在台上的五月天,發現其實他們不需要絢麗的舞台,也依然很有魅力。

但我感性歸感性,還不至於像坐在我朋友身旁的一名女歌迷(不是喊瑪莎的那位),好像是聽著《如煙》泣不成聲(;

也因為我把歌曲當演唱會的中心,那只很酷的“互動版LED”螢光棒只有在演唱會開始的時候讓我驚歎。我一開始還在想,這好像是統一觀眾的做法,因為即使五迷都會自動把螢光棒調成藍色,至少非五迷還有選擇其他顏色的自由。但如果控制所有觀眾的螢光棒跟著歌曲或節奏更換顏色,觀眾就比較不可能分心去overwrite換自己喜歡的顏色了。但我必須說視覺效果很棒,互動效果也很棒,因為我偶爾會有錯覺,以為螢光棒顏色跟著我的揮動更換,呵呵!

其實當晚屏幕出現了些小問題(甚至可能是害阿信忘詞的原因?(;),但如之前說的,五月天的魅力勝過舞台設計,所以沒關係(:

我記得有人對我說覺得五月天的演唱會看多了覺得都一樣,可歌迷當然覺得都不一樣。而我看了兩場,想取中立立場,哈哈!演唱會當然有它相似和不同的地方,但因為喜歡歌曲,所以不介意再看。況且現場和自己在家聽歌的氛圍截然不同。然而演唱會的形式多少大同小異:開場、換場、encore的橋段或許必要但偶爾難免落入煽情或沈悶。

下次五月天的演唱會我不知道還會不會去看,可能會,也可能想隔個一兩年。但無論如何演唱會是個很好的體驗,所以以後還是會繼續“演唱會”的!:D

Sunday 9 June 2013

聚餐

自己用餐,難免顯得孤僻些。

這個星期很開心,因為其中幾天和朋友聚餐(:

上了班,已漸漸少了人陪我吃午餐。也不是沒有同事陪,只是因為我的“部門”只有我和上司,所以要約其他部門的同事有點困難,畢竟工作的差別會使得午餐時間也多少有出入。況且我慢熱:現在和同事也只會偶爾問候兩句,要主動約人一起用餐還是挺尷尬的,特別當我吃飯的速度較慢又因此不太在吃飯時說話。(固然如之前說過的,我平時話也不多(;)

於是我就常常一個人吃午餐。

還記得以前有段日子,覺得沒有朋友的人才會自己吃飯,而也十分抗拒做那個“沒有朋友的人”。可是到後來,特別是大學時期,我就看開了,哈哈!因為大家的課程表不同,難免有落單的時候,況且又不只我自己一個落單,就覺得無所謂了。(畢竟“Misery loves company”,呵呵!)

我知道有些人很害怕自己吃飯,覺得很孤獨,可是我現在覺得也不錯,挺自由的,想吃甚麼都可以,吃得快慢也沒關係,還能放放空(;比較不便的是到食閣找位子,得自己端著食物找人並桌。(留一包紙巾佔位好像怪怪的?)但也沒甚麼,若當天不想擔心沒位子坐,也能偶爾付多一兩塊錢,吃快餐甚麼的,圖個方便。

可我也沒那麼孤僻啦。這個星期可以和朋友聚餐是很開心的!邊吃邊聊就會忘了吃了多久,所以慢慢吃沒關係,哈哈!好一陣子沒見,卻能很自在地聊天 —— 這就是朋友!知道嗎,我聚餐時在想,誰說我害羞、嚴肅、冷酷甚麼的?!我也可以耗上兩個小時左右和一位朋友聊天吃飯,而並不是都是對方在說我在聽!挺自豪的 ;P

當然我想過些時間我應該還是會找到同事陪我吃午餐。在那之前(其實之後也行),歡迎朋友找我!(;

Sunday 2 June 2013

“悅”讀

 逃入另一個世界,把體會的快樂悲傷拎回現實,收藏成愉悅的回憶。

隔了整十年,我在前天再次到圖書館借書!(:

記得我說過我是書蟲吧?(;小時候的我,可以為了閱讀小說幾乎“廢寢忘食”,忘了睡意,忘了餓,就因為急著想知道故事情節如何發展。即使把書本放下,腦子裡還依然播著作者描述的情節。

然而我除了為功課(例如閱讀報告)到圖書館去,其他時間都很少待在那。一方面覺得圖書館太安靜,另一方面是因為我是幸運的,老爸會常買書給我讀(:偵探小說、科幻小說等都有,而我也會乖乖地把它們看完;哪怕是偶爾冗長無聊的場景描述,或是因為心急先看了結局 —— 沒閱讀完每一行字,就會覺得錯過了甚麼。

可是再後來卻對這類小說有點厭倦,因為讀多了,發現故事情節的發展模式越來越類似,結局越來越好預料。少了驚喜,也少了點閱讀的推動力。而對於其他類別的書籍,也不特別感興趣。Non-fictionself-help似乎太過嚴肅,而一般小說裡的感情線已足夠抵消我對閱讀愛情小說的興趣。加上升上大學後堆積成山的readings,更是讓我放下書本!

那我怎麼又去借書了呢?因為畢業了嘛!除了報章和簡短的網絡訊息,已有大概半年的時間沒好好閱讀了。況且我借的書與興趣有關(;當然這些資料也許也能從網上得到,可是閱讀對我而言還是有它的好處:和看電腦屏幕相比,眼睛不會這麼累(;

而借書也比買書方便。即使得歸還,但至少不佔地方。以前買的書到現在都在櫃子裡躺著,心想哪天會再次拿出來翻閱,但其實因為記得結局都從不曾再去碰它們。

所以前天借到書很開心!這麼久了原來我還是會員,圖書館都沒忘了我呢!(:(好啦,所有新加坡人都是國家圖書館管理局的會員,但是我畢竟不這麼覺得。快十年沒借過書耶!)

我不知道閱讀以後會不會都變得與科技產品離不開關係,但現在的我還是喜歡能捧在手裡,那本用紙張疊起來的資訊或冒險旅程(: